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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感情为纽带的走婚

生活在那片神奇土地上的女人,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,自己支配自己的生活。在他们的情爱生活中,也享有充分的自主权。她们永远不出嫁到男方家庭,与母亲生活在一起,男子也如此,既不娶妻,也不到女方家上门入赘,而与母亲和兄弟姐妹一起居住生活。只是到夜间,去走访自己的女友, 清晨又返回自己的母亲家,这重夜合晨离的婚姻关系,叫“走婚”, 摩梭语叫“色色”,意思是“走走”,很形象地称为“走来走去”。男女双方没有经济联系,只有一些礼节性的经济往来。孩子和母亲生活在一起,男女双方只有情感上的联系。并且,结交情爱关系也是以感情为纽带,不以门第、地位、财产做媒介。所以,他们之间以纯感情为主,结合是自愿的,离异也自由,不受家规、族权、神权等的限制。即使是母亲和舅舅也不能干涉子女的婚姻生活。一旦双方感情破裂,便可解除这种情人式的婚姻关系。双方也没有怨恨和嫉妒,他人也无可非议。由于没有财产等经济联系,当事人双方和家庭之间也不会引起纠纷。有关孩子的抚养义务也不会引起争执,因为孩子永远和母亲在一起,母亲生活着的那个母亲的大家庭就是孩子生活的后盾。由于没有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、贞节牌坊、从一而终等观念的影响,也不受政治、经济、宗教等的左右,她们随情自然,单纯真挚,从不产生情杀,械斗等家庭和社会纠纷。青年男女在从恋爱到走婚过程中,双方尊重对方人格和感情,不强求对方按自己的意愿生活。这样,爱和被爱都是随缘而行。所以,她们没有感情压抑,心灵是健康的。特别是女性,从未受到歧视、压迫,往往主动权还在女方手中。在这种婚姻状况下所声誉的后代,男人体格健壮,英俊潇洒;女性端庄秀丽,美丽迷人。在那里

你很少能见到聋哑痴呆的人。 由于自愿选择,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谁都只愿意找健康美貌的人接成阿夏, 适应了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,并且,由于男女不在同一屋生活,男女走婚最频繁的时期是精力旺盛,情感丰富的青年,这一选择刚好符合优生学的原理。

至今,在那片高原上,在那个迷人的高原湖畔,那些美丽的摩梭女,在日月山光中歌唱着、劳作着,在妩媚的山月下自由地走婚,有所寄托就朝拜女神,有了忧愁对歌交心,在黑夜中聆听大自然之声,在家庭内享受母爱的温馨。

 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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